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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修翎:

  他屈指在alpha面前的桌上敲了敲:别瞎说,我我唱歌跑调,原唱才好听呢。

  他这还真不是谦虚,修翎的嗓音干净醇和,但五音不怎全,唱歌爱跑调,好在这首歌是民谣,节奏好把握,若是别的歌,他指不定唱成什么样。

  当初他以帝国水仙的称号走红的时候,也有星探找过他,想把他介绍给唱片公司,并表示,唱歌跑调不是问题,后期有调音师,他只需要在镜头前面尽情展现那张漂亮的脸蛋即可。

  修翎婉言谢绝了,他没有往娱乐圈发展的意思,更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毫无唱歌演戏的天赋,不想揽这个瓷器活而已。

  顾隐笑笑没有搭话,修翎唱歌跑调他听出来的,但他觉得就算跑调,也跑得挺可爱,所以他偷偷跟唱的时候,也故意把调子改了。

  吃完饭,顾隐上楼去洗澡,修翎把他第二天上班要穿的衣服拿出来,整整齐齐摆放在衣帽间前面的小沙发上。

  摆好之后他站在一米开外的地方看了看,从自己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一枚水仙花胸针,小心翼翼地别上那件灰蓝色的大衣。

  仔细看的话,这并不是平阳送他的那一枚,这枚胸针偏小,花瓣微微蜷曲着,玲珑别致,又可爱,又喜人。

  在帝国,Omega之间互送胸针没有什么,但Omega送胸针给alpha,却有着特殊的含义。

  他想变成一枚胸针,永远别在alpha的胸前。

  顾隐洗澡出来,就看到自己的伴侣脸色发红坐在床上,盯着身下的被子发呆。

  他走过去把人抱住,将人塞进了被子里。

  ***

  第二天早上两个人一起起床,顾隐换好衣服,微微低头,发现了胸前那个装饰,还没来得及问,修翎抢先一步说:你这件衣服的颜色太沉闷了,所以我就别上了别上了个小玩意,这样看起来气色会更好一点。

  顾隐摸着那枚胸针笑了笑,湛蓝色眼睛中如有水波流动。

  他早上按时去上班,中午十一点多又回了家。

  修翎很早就趴在窗口,一边看书一边等顾隐,见他从飞行器下来,后面跟着又走出了一个人。

  那是个人高马大的beta,身上背着一个黑包,一边走,一边跟顾隐询问着什么。

  顾隐走进客厅,他没跟着进去,只是站在草坪前的小池塘处,看着里面几条摇头摆尾的小金鱼。

  这是之前约好的摄影师。顾隐说:一会他给咱们拍照。

  修翎嗯了一声,他怕耽搁顾隐太多时间,提前就已经换好了衣服。他听说照相的时候,浅颜色的衣服出来的效果会好一点,于是穿了一件偏藕荷色的长袍,把长发用银色发带绑起来,整个人清清爽爽,映衬着那张白净隽秀的脸蛋,果然和玉做的一样。

  顾隐晃了晃神。

  你还要换衣服吗?修翎问。

  顾隐摇了摇头,身上这套衣服是修翎帮他选的,他不想换下来。

  修翎从花架上捧起那一瓶合欢花,笑道:走吧。

  第44章

  摄影师姓刘, 叫刘森,跟程亦先从小一块长大的,两家门对着门。他人长得又高又大,相貌粗犷, 嘴角微微下撇, 乍一看十分不近人情。

  修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体型的beta, 禁不住多看了两眼。

  刘森虽生了一副小胡同里带人打群架的大哥模样,其实是个艺术家, 挺有浪漫情怀, 成年后就一个人去星际旅行,采风,顺便寻找灵感。十年间他去了不少国家, 还出了两本摄影集。

  他这次是回第三星祭祖,本来打算呆两天就走,没想着接活。昨天中午正补觉呢,程亦先疯狂地给他发去了视频邀请。

  刘森接了, 一问,是请他给顾隐拍全家福。

  刘森这个人,沉默寡言、个性孤傲,从小就不太合群, 长大后越发喜欢针砭时弊,看不起上流社会那些所谓的政客名人,听说是给顾隐服务,先有了几分不乐意。

  顾隐虽然没有官职,但这些年一直为临时政府办事, 暗中操纵着第三星的经济和军事力量,是个杀人不见血的狠角色。

  在刘森眼里, 他比那些冠冕堂皇的政客强,强一厘米出头吧,顾隐太强悍,强悍到他不愿意跟顾隐打交道。

  跟不愿意跟政客打交道不同,他只是单纯地畏惧顾隐,听到这个名字就会联想到杀戮的那种畏惧。

  在这一点上刘森很佩服程亦先,那小子人长得瘦瘦弱弱的,手不能提肩不能扛,风稍微大点能把他吹着打个旋,最主要的是精神力等级也低得要命。就这么个人,居然能在顾隐身边呆这么久,而且还能和顾隐相处地如同朋友,刘森十分的不可思议。

  程亦先了解他这位童年挚友的脾气,见他一结巴,立即把准备的一肚子话全倒了出来。

  他从两人同一天在医院出生说起,说到一起去幼儿园上学的往事,说到刘森逃课他帮忙打掩护,又说到刘森在他们家住过一段时间,两人还有过同室共眠之谊

  到后来硬生生把刘森说掉了几滴泪。

  既然有这么天崩地裂的友情,刘森再拒绝,就显得太不近人情。于是这个大个子抹了把脸,说:就这一次啊,以后再有这种事可别再找我。

  程亦先笑嘻嘻应了,还特意嘱咐他,那位新晋的顾夫人是个少见的大美人,让他在顾夫人面前注意一下仪态。

  刘森没往心里去,他对Omega没有感觉,对alpha和beta更没感觉,他怀疑自己可能是性冷淡。

  后花园里十分僻静,两棵花树上架着一架秋千,再往里走就是几条纵横蜿蜒的小路,路边长满萋萋芳草,偶尔点缀着一两丛合欢花。

  顾隐和修翎挽着手穿过小石子路,刘森背着设备跟在后面,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,正清楚地看到两人的背影,一个高昂挺拔,一个清瘦颀长。

  从美学角度来看,或者从更加专业的构图角度来看,都无比地般配和谐。

  两个人坐在椅子上,刘森从包里取出照相机,根据周围环境和当天的光线重新设定了相机数据。

  修翎一只手捧着花,另一只手和顾隐的紧紧扣在一起,垂在大腿一侧。看着刘森拿相机朝自己的方向比划了一下,修翎突然就有些紧张。

  你帮我看一下我的头发乱不乱。他轻声对顾隐说。

  顾隐摸摸他后面的小辫子,停了大概半分钟后,方才把手拿开:不乱,很好的。

  他的头发又黑又软,还带着一点自来卷,扎起来时略显蓬松,有一种又慵懒又妩媚的性感。

  顾隐很喜欢他的头发,经常把脸埋在他的头发里,不吭不响地轻嗅。

  修翎自从发现他这个毛病,每天都会无比勤快地洗头,家里备了三种牌子的洗发水,他来回换着使。